2018-09-11

国企研究院基础理论系列讲座第四期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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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6日,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基础理论系列讲座第四期在清华大学明斋315会议室成功举办。讲座以新时期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政策及案例解析为主题,由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研究会研究员、新华社经济管理智库特聘研究员周丽莎担任本次基础理论讲座的主讲人,同时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研究所李帮喜副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五道口金融学院等的同学们及相关领域的社会工作者都积极出席参与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依据“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解读——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难点及展望”的三大步骤脉络对新时期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剖析,并结合了中国联通的具体案例辅助理解。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解读层面,周丽莎老师指出国有企业存在“所有权”与“管理权”割裂的问题:国有企业由于属于国家所有,而代表国家所有的“原始所有者缺位”,导致委托代理关系链条长、环节多,增加原始所有者通过间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国企发挥管理和监督作用的难度,增加代理成本,更易产生委托代理关系失灵的问题。因此,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一方面,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进一步明确,从而缓解国有企业自身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同时可以强化所有者监管的动机;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经济丰富了国有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来源,能够有效缓解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作为单一监督主体的监督缺位问题。随后,周丽莎老师回顾了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历程,指出混改“混”是方式,“改”是目的,虽然混改不是灵丹妙药,但混改确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分析层面,周丽莎老师提出了实施混改的“六要素”:股比设计、治理结构、市场化选聘考核激励、职业经理人、员工持股及和党建工作。此外,新一轮国企改革需要聚焦两个主攻方向: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机制,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两者交互影响,构成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两大主翼,为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动力。在该部分,周丽莎老师结合了中国联通和欧冶云商的具体案例,重点讲解了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的运营机制,并回顾了改革历程与经验。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难点及展望层面,周丽莎老师指出混改重点工作应系统梳理和汇总分析集团混改中涉及的混改范围、加强党建、公司治理、专项审计、法律审核、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工作。并及时梳理集团混改中所遇到的房产土地、财务税收、事业单位、集体企业、法律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对接有关单位,明确解决方案。并且,在讲座的最后,周丽莎老师再次强调了新一轮国企改革需要适应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新的经济环境,国企改革的目标不能就国企而论国企、就国资而论国资,不能仅仅局限于国资国企的本位目标,而应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提升国民经济整体效率和国家经济竞争力为目标,以提升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构建国民共进、协调发展的经济格局,在推动经济增长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中发挥更积极作用。

 

在讲座结束后,与会人员与主讲人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且提出了很多与讲座主题相关的问题,例如有同学提到了独董的参与机制,周丽莎老师说明现阶段我国在学习英美股东制和德日监督制的基础上,也在积极有效的推进独董在公司治理(国资委《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导意见》)中的比例在现实中的实施。通过在这个环节的交流,大家都收获颇丰。

经过充分的讨论和交流,大家进一步了解了周丽莎老师所说的混合所有制伴随着改革运营而生,是适应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形式。国企混改有利于促进国企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更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重要方式。讲座结束后,大家对国企混改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将有助于日后该方面的学习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