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5

研究 | 白重恩:国有企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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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以前,北京市国资委支持成立了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今年财政部、教育部又支持成立了清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研究院。对于国有企业的问题,应该采用什么样的理论研究框架,在此对我过去的一些研究做个综述,以供参考。


我们采用的框架是国企的多重任务理论(与陶志刚合作),借鉴自连锁企业理论模型。连锁店通常包含不同性质的实体店:直营店、加盟店、区域管理组织(多家加盟店的集合)。事实上,加盟店营业额显著更高,那么直营店存在的意义何在?我们提出的特别假设是,各店之间没有事先的差别,从而排除掉其他特征的影响。此时的关键在于,实体店要承担多重任务:一重是销售相关任务,只影响本店的经营业绩;另一重是其他任务,具有外部性、公共性。例如,开办新店时要求经理人在本连锁企业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这种培训功能通常是由直营店去承担。还有,测试新产品时要收集消费者的反馈,把此类任务交给经营激励不太强的直营店更为合适。于是以上的多重任务在直营店和加盟店之间会有所分工。另外,开设直营店并非没有成本,直营店的销售激励低于加盟店,那可否把它承担的公共功交给连锁店的管理总部去做呢?考虑到培训、测试等任务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完成,未必适合交给总部,所以整体而言,需要总部、直营店、加盟店各司其职。


借用连锁企业模型,我们可以把国有企业视为直营店,民营企业视为加盟店,政府则扮演总部的角色。该模型表明,对国企在经营上采取强激励未必合适,无论对企业还是全社会经济效益来说,经营上的弱激励或许是最优安排。国企的角色与政府(总部)的功能有密切关系。例如在改革初期,政府的功能较弱,企业办社会,承担了职工福利等大量社会责任。因此当时朱镕基讲,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是为国企改革创造条件。还有改革中出现的逃废债问题,国企激励弱,容易拖延、隐蔽债务,到企业改制后则充分暴露出来。而随着改革推进,政府功能变强后,企业将不再需要承担那么多其他责任,经营激励则可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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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也可以用上述理论框架来解释。行动计划要求国企成为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是提高经济效益目标,但实际上国企仍负担着更多社会责任,体制也相对更僵化,所以行动计划提出,引入混合所有制来改善激励。行动计划要求国企在创新引领上发挥更大作用。一类创新是目标途径较为明确的模仿追赶、补短板,解决办法是增加资源投入、增强激励,比较适合国企来做。此类创新可能还有外溢的社会效益,如京东方的屏幕开发项目。另一类创新则是全新的前沿突破,目标路径不清晰,由于国企的管理体制通常更严格,不太适合开展此类试错项目。行动计划要求国企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上发挥作用,关键环节的提升可以带动整个链条,外部性很强,适合国企的角色。行动计划还要求国企在保障社会民生、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上发挥作用。相比之下,民企在这些领域可能激励不足,也缺乏足够的能力。因此从改革行动计划来看,国企依然负有特殊责任,承担着特定任务。


对于上述理论框架,我们可以结合中国的改革实践来开展实证分析。例如,国企改制过程通常伴随着冗员减少、劳动生产率提高、债务下降、财务成本降低、盈利改善等,都是其他任务弱化,经营激励增强的表现。这一理论还可以解释和预测,社会责任相对不太重要的国企更容易被改制。例如从隶属关系上看,国企的隶属层级越低,改制可能性越大。即使这些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相似,但中央管理者会更多考虑全国性影响,地方管理者则主要关注本地的影响,忽视地区外部性,从而使地方国企更容易被改制。


在未来的研究中,我们需要对国企的外部性影响做深入度量,包括正面和负面两方面的效应。还有,国企债务问题对金融的影响,国企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等,也需要更细致的考察。例如,人们经常谈到国企融资成本低会带来挤出效应,但在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时,无法分散的风险确实会影响融资成本,此时企业之间的内部市场有可能发挥风险分散的功能。国企之间存在广泛的补贴现象,这是软预算约束的表现,但是否也起到了分散风险的作用,是值得探讨的。



来源:清华大学中国财政税收研究所